关于开展2024年丽水学院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范雨超|发布时间:2024-03-11

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推动学校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现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在册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填写《丽水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

    (二)导师审核。导师要结合学生实际,根据申报指南,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和最新实践,直面学术热点或实际问题,充分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于2024年3月2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评审活页、汇总表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申报书、评审活页发范雨超老师钉钉

    (四)学校评审立项。学校复核申报人资格,于3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三、名额

   2024年拟推荐名额30项。

                        项目推荐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项)

教师教育学院

11

学院

10

学院

6

生态学院

3


四、立项与结题要求

    (一)立项要求。为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学院在推荐项目时应考虑向参加“互联网+”、“挑战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倾斜。

    (二)结题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科研成果的形式可为论文、著作、专利、学科竞赛等,公开发表的作品应明确标注丽水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项目编号)”,同时须达到申报书中预期成果要求。

五、其它事项

    (一)导师应在学术诚信、科研道德方面以身作则,须作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成员,敦促项目的科研进展和审批科研经费的使用。导师对研究生科研项目管理出现不作为或失职的,原则上本年度名下研究生不再立项支持。

    (二)无特殊情况研究生毕业前须完成研究任务。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研究生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244月至20253

六、联系方式

老师,15706808456(678456)行政楼507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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