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2-23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寒假留校学生工作要求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确保寒期间联合培养研究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对做好202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寒假留校申请

1.因学习、研究需要确需留在学校学习、住宿的研究生,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征得导师和家长同意,并填写《学生寒假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1227日之前交二级学院审批;

2.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和审批研究生寒假留校,审核同意后于130日前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提交《寒期留校申请》、《学生寒假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和《寒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等材料。

二、寒假留校研究生的管理

1.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寒假留校研究生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宿舍安排与管理;保卫处加强校园管理,为留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2.二级学院做好留校研究生统计、申报和教育管理工作,为留校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导师负责寒假留校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和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导师必须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学习安排和论文指导,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动态,掌握研究生的去向,了解研究生的学业、科研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情况,主动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开展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重点进行实验室安全、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留校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寒假留校研究生原则上由后勤服务公司安排在学生寝室,服从后勤服务公司的统一管理。因实验需要申请校内自行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相关管理制度,导师负责学习和住宿场所安全检查、管理和学生的日常管理。

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做好寒假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日常值班工作,了解留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解决研究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寒假留校研究生必须做到:(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2)严格遵守学生寝室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室内、走廊等易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电炉等违规电器或私自拉线接电,不将贵重物品放入宿舍,不夜不归宿,不带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住宿;(3)留校期间不组织和参与外出郊游活动,严禁到江河、山塘、水库等地游泳;(4)如变更留校时间或中途离校,要事先向导师办理申请或请假手续;(5)如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宿舍管理员、导师报告。

  

附件1:学生寒假留校住宿承诺书.docx

附件2:寒期留校申请.docx

附件3:2020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统计表.xlsx

附件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2019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doc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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