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学科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2-05



各二级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科处通知,2018年浙江省学科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浙江省学科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是教育厅作为省重点高校建设和省一流学科绩效考核、学位点合格评估、学位授权审核、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等工作的主要数据来源,各部门、二级学院及相关学科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采集按时、准确、有效。

  2. 该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主要分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与条件等四大块模板,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人事处、科研与地方服务处和教务处是主要责任部门,由于数据采集涉及教学、科研、人才等相关信息,需各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全力协同完成采集和维护工作。该系统数据统计每年都将填报,原则上要求统计人员与去年相同,以便熟悉系统的使用,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需于规定时间组织本学院教职工完成相关的数据采集工作:

 (1)填报“学术兼职人才情况表汇总表”(见附件2),于1211日前报送人事处范夏飞审核;学校行政双肩挑领导由所聘二级学院统一填报。

 (2)根据科研与地方合作处统一安排,完成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批示与采纳、横向课题、科技成果转化等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完成时间由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另行通知。

四、人事处、科研与地方合作处、教务处根据学科信息平台数据报送说明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并审核,于1213日前完成信息平台报送工作。

由于省教育厅通知报送时间紧、任务重,且事关省厅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考核,请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抓紧在规定时间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并确保数据不要漏报。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2018年学科平台数据报送说明20181203.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学科建设信息采集和省一流学科中期建设绩效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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