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5-11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温州医科大学协商结果,现将我校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本次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报范围:丽水学院医学类专业教师。

二、申报内容与要求

详见温医大〔201768号文件《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附件1)中《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文件涉及期刊目录和出版社定级参见附件2

三、申请程序

(一)由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材料514日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将申请材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三)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和学科建设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新增导师名单。

四、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将《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研究生导师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于514日前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509),电子表格发送至李晓莉OA邮箱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晓莉,2271615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2017]68.doc.doc

附件2:期刊目录和出版社定级.rar

附件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rar.rar



                丽水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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